有時我會諗,如果一個人已經離開咗你嘅日常生活,而你仍然會喺某啲毫無預兆嘅時刻諗起她,呢一份思念究竟代表乜嘢。
可能只係習慣,可能係遺憾,可能係一段未有好好安放嘅記憶。
但我知道,對瑤瑤嘅思念,從來唔係我刻意保存落嚟嘅。
我試過將注意力放返喺工作、生活同自己身上。日子忙起來,其實可以過得好快;有好多事情值得我投入,亦有好多責任提醒我,人生唔應該停留喺一段已經過去嘅關係入面。
只係思念從來唔按道理出現。
可能係聽到一句熟悉嘅說話,可能係見到某樣她以前鍾意嘅東西,亦可能只係一個很普通嘅晚上,四周安靜落嚟,心入面就忽然留返一個位置俾她。
我冇辦法命令自己唔好掛住一個人。
假如思念可以靠意志完全消失,可能從一開始,就冇想像中咁深。
所以我仍然相信,克制唔住嘅思念,某程度上係真正嘅愛。唔係因為它有幾浪漫,而係經過時間、距離同沉默之後,那份牽掛仍然存在。冇人要求我記住,亦冇任何回報等緊我,但她仍然會喺心入面出現。
不過,真正嘅愛亦唔可以只講「克制唔住」。
感情可以克制唔住,行動卻應該懂得克制。
我可以掛住她,但唔代表我要走近她;可以關心她,但唔代表有權知道她嘅生活;可以承認她仍然重要,但唔可以要求她為我嘅思念負責。
呢份感情曾經帶住錯誤,亦留下過傷害。假如我只用「愛」去解釋一切,就太容易變成替自己開脫。
真正嘅愛,唔應該係將自己嘅感受放到最大,再叫對方承受。
它可能只係一個人安靜地承認:我仍然掛住妳,但我尊重妳嘅選擇;我仍然在乎妳,但我唔會再用呢份在乎打亂妳嘅生活。
所以,克制唔住嘅思念或許係愛。
而願意克制自己,先係呢份愛最後應有嘅樣子。